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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山东师范大学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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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10月9日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做好我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要求

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是由教育部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,时间紧、任务重。学校成立了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、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门工作组。各单位要切实重视,强化责任,认真细致的做好该项工作。

二、工作进度安排

时 间

工 作 内 容

10月14日

召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会议,传达部署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,并对信息采集的具体要求进行相关培训。

10月14日——

10月24日

各单位统计、汇总本单位教职工基础信息,并由教职工本人确认后签字。

10月25日

各单位上报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电子版和书面签字版。

10月26日——

11月3日

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核查、核实各单位上报的信息。

11月3日——

11月6日

学校将全体教职工基础信息录入汇总。

11月7日

学校向省教育信息中心上报最终数据。

三、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

1、在填报数据时要严格按照表格的格式和要求填写。

2、填写的数据要保证真实、准确。

3、上报数据前,须经教职工本人确认后签字。

4、请于10月25日前完成数据书面和电子版的上报工作,采集表命名为:“单位(部门):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”。

5、该项工作涉及教职工的个人隐私,请做好保密工作。

6、其他未尽事宜,请咨询人事处。

联系人:刘从中 电话:86182262

邮箱:shizi82261@126.com

山师大人事工作群:63840941

附件: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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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师范大学人事处

2013年10月11日

发布时间:2013-11-01 点击量:445